苹果:『召唤<<豆。瓣。酱>>!』;Psystar:『犯规啦!』
科技近来最难看的肥皂剧之一,Apple vs Psystar 又有新的发展了!
苹果律师团不知道哪来的灵感,最近丢出了针对 Psystar 违反 Mac OS X 终端使用者条款(EULA)的修正诉讼,里头加了第十八项,该项的内容除了主要是说苹果认为整件事情,其实背后有个很大的阴谋,甚至还援引数字化千禧年著作权法案(DMCA)来针对『豆。瓣。酱』先生(John Doe,西方国家对于未知疑犯所给的代号)提出商标的侵权诉讼。为啥没事要把豆瓣酱(暗!摊在罐子也中枪!)出来鞭呢?主要是因为苹果认为有非 Psystar 公司内的人士,甚至是企业,在背后操作整件事情,但是目前还无法确定究竟是哪些有心人士。苹果这个举动,目前也被认为是为了要抓 Psystar 的股东一个一个枪毙而铺的梗。
[出自 Daring Fireball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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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ader Comments (Page 1 of 1)
Yepp @ Dec 5th 2008 6:14PM
倆傻孩子打架,律师赚大发了。
Sumnner @ Dec 5th 2008 6:44PM
要不律师日子也不好过么..
Satan_L5 @ Dec 5th 2008 8:27PM
打死一个是一个.™
Aeriel @ Dec 5th 2008 8:27PM
这篇的句子看起来怪怪的…
Davylok @ Dec 5th 2008 10:36PM
这是瘾科技的特色,一开始我就是被这种幽默吸引而留意瘾科技的。要写这种东西可不是容易的,看也不简单...有些要转转脑才行的。
hugo @ Dec 5th 2008 9:16PM
话说我还真想买个psystar,为了果子的工业设计多花千数美元很不值
teacherlau @ Dec 5th 2008 11:11PM
都神经了